1931年4月4日,王名把持下的赤色中央,从上海发来了《中央给闽粤赣特委信--目前的形势和任务》。根据特委刘肃“社党”的报告,作出了具体的指示:“闽西的社会民主党、江西的ab团及其他地方的改组派等。都是敌人积极地打入到党内和红军中来从事破坏活动。从蒋中证到傅柏翠都有整个的联系和计划的,必须予以最严厉的手段来镇压!”
其时。得到了指示的肃反主导者邓发、林一株等人阅过此信,精神格外振奋。在这之前,他们对于处决林梅汀等17名“社党”分子、出兵讨伐傅柏翠,心里有些不安。
现在,得到中央的首肯,说明他们是干得对的!林一株尤其激动,在其后的传达中央指示的会议上,林一株喊出了“抓尽一切社党分子,杀尽一切社党头于”的口号。
会议结束的当晚,林一株指挥抽调来的一个营,将与卢肇西一道被捕的红12军的40多个排以上干部,每人用长绳捆住一只手,在火把光的照耀下,由全副武装的战士押着“移牢”。当经过一处僻静的山坡时,突然停下来,宣布对这些人处以死刑。
为要节省子弹,没有开枪,一律用马刀砍,用梭镖刺,然后挖大坑集体掩埋。临近午夜子时,林一株亲自指挥一个排,一鼓作气地处决了曾牧春、谢宪球等15名“社党”分子。
肃委会夜以继日地在行动,不停地抓人杀人。各县的肃委会也不甘落后,掀起了清肃“社党”的**。有的地方层层加码,以示斗争的坚决。
改组后的永定县委作出规定:“如有各级党部及机关不坚决地执行肃反方针,宜当彻底改造。”“应把反社党工作中表现犹豫的坚决清除出党。”
而在实际做法上,只要有人被认为肃反行动不力,或表现出思想上的犹豫,就会被戴上“社党”分子的帽子,抓起来予以刑讯。
这使得干部人人自危。被迫表现出积极投入斗争的姿态,以求自保。一时间,肃“社党”成了党政军机关、民众团体一切工作的重心。
运动铺开,各地抓捕的“社党”分子越来越多。按照休一株在虎岗审判大会上宣布的三条惩办原则。起初的半个月,各机关、单位和部队无论抓捕犯人还是处决犯人,都得上报肃反委员会,取得批准。
后来要抓要杀的人越来越多,肃委会来不及作出批复,:干脆下发了一个文件《闽西苏维埃政府第25号通告》,作出了新的规定:“如有迫不及待要先处决的,可以先执行。再补报到本政府追认。”
于是,疯狂继续!第25号通告的新规定,打开了滥抓滥杀的总闸门。
狂潮起处,人头纷纷落地。被处决的“社党”分子。十有**是各级党组织、苏维埃政权中的中坚分子,相当部分是闽西各地红色区早期的创始人。
不少地方一次又一次地宣布破获“社党”机关,出现的名称由“社党”支部,上升到总部,直至各级“特委”。
闽西苏区的最高红色政权--闽西苏维埃政府。35名执委与候补执委,半数以上的人受到牵连。有的正在主持会议,就被突然而至的保卫干部,用一根绳子反捆两臂。锁住喉结,在人们的目瞪口呆中押走。
赤色龙岩县委。曾三次宣布破获“社党”地下县委;就是一些区乡的少年先锋队,也发现了“社党”组织。
之所以那么多的党员、干部被打成“社党”分子。主要是根据口供抓来的,抓来就审,以刑逼供,然后按口供再抓,越抓人越多。判定“社党”分子没有明确的界限,按照特委的文件规定,一些平时工作上犯有错误,或者消极落后的干部,一概可以视做“社党”分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