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原告施贝起诉被告人江军绑架勒索罪,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,上午十一点左右,江军派其雇佣的保镖将我绑架至坊英路江家老宅,并以我的性命威胁我的男朋友陆燃交出来其儿子犯罪记录,下午三点左右在坊英路XX茶馆进行交易,被唐磊警官当场抓获,以上。
江军,对于施贝关于你对她实施绑架的起诉你是否认罪?
江军的身体状态有些不好,毕竟是八十多岁的老人,在牢里面自然不比在江家,我认罪,施小姐,我无意伤害你,但是我为我儿子对你做的事情道歉,我为我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而向你道歉。说完江军缓慢地给施贝鞠了一躬。
下面我宣判,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: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,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;江军的犯罪情节较轻的,并未造成原告严重伤害,处以五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,即刻施行,限被告七个工作日内缴纳一万两千元罚金,休庭。
法槌敲落,公正已判,已成定局。
坐在观众席的江凯看着拷着手铐站起来被警察带走的爷爷,闭上了充满红血丝眼睛。
五年啊,您要挺住。
作者有话要说:打滚卖萌求一波收藏,言情文《我不想蜕皮了(娱乐圈)》,文案戳专栏,么么啾。
☆、第四十四章审判
这天下午江远的案子也开了庭。
年轻如顾月才十八岁,但是经过了长达数月的身体上的虐待,长期的营养跟不上,再加上中间江远又给她吃了一些控制她的药物,身子已经不健康了。
经过这二十天的治疗,还是没有痊愈,坐着轮椅来的庭审现场。
顾月现在身上已经养回来了点肉,不再像是施贝第一次见到了那个瘦骨嶙峋,风一吹就倒了的样子,施贝在这期间也去医院看忘了几次顾月,期间给顾月做了不少的心理建设和心理指导。
两人坐在原告席上,互相打了个招呼。
法槌敲响,现在开庭,传被告人到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