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钦毕竟不是个普通男人,从宁佳书认识他那时候起,学校里追他的女生就已经可绕操场两圈了。
重逢正是学飞那会儿,饶是宁佳书有一身讨人喜欢的本事,也使尽浑身解数、明里暗里耍光手段,才让霍钦动了心,率先表白的。
他从前没交过女朋友,没有历任可供参考,她便从他的朋友入手,从衣着到言谈都要避开雷区。
每次看起来顺理成章、理所应当的偶遇与交集,都是她精心策划。
交往前,霍钦有一次盯着她的嘴巴出神了两秒,宁佳书整整一个多月没换口红色号,润唇膏打底,每每出门,都用绘笔精心把颜色、形状、光泽一模一样复制那天的唇妆。
霍钦喜欢小动物,饶是她一碰到鸽子的羽毛就浑身起鸡皮疙瘩,觉得那胖家伙又丑又凶,每次去霍钦的宿舍也最先要去看看它,扔几颗绿豆。
摸清他的性格,揣测他的喜好,这世上大概没有几个人比她更了解霍钦了,连作妖都能确保不会超出他的底线。
旁人看来霍钦多深情,多喜欢宁佳书,为她做这、为她做那,只有宁佳书知道,这是她努力得来的。
世界上才没有无缘无故的爱。
“那我问个别的,我相亲那天,宋博闻看起来和你很熟悉……你们是什么关系?”
“同学。”
“撒谎,我看他明明对你很特别。还管你叫佳书……你是他前女友?”
还真让她瞎蒙到了。
睡前又一次提醒她这个麻烦还没解决,宁佳书烦躁地翻身拒答,却让提问的人越发好奇。
任可雅恨透了宋博闻那种薄情寡性不讲道理的纨绔,那天相亲回来后,拼命上网搜索宋博闻网上的八卦黑料看以平复心情,其中就有猜测他换女朋友如换衣服,有仇女症的。
楼底下有知情人爆料,说宋博闻上大学那会儿斯文又纯情,因为被骗了受情伤,才会从此对女人不屑一顾。
爱的越深,受伤越深,想必宋博闻也是对那个人又爱又恨,才会放纵自己报复社会。
宁佳书和他是同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