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审判书!(2 / 2)

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,被告人我叫难忘在案发后,有悔罪表现,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,且无前科劣迹,建议法院从轻惩处。

上述事实,有证人证言,被害人陈述,现场勘察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在案佐证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足以认定。被告人“我叫难忘”亦供认不讳。

本院认为,被告人“我叫难忘”目无书评区法纪,在公共场所抢沙发罪,抢板凳,抢积分,残酷抢取作者更新积分和书友沙发,

其行为已构成抢沙发罪,抢板凳,抢积分罪。犯罪恶性程度极深,手段极其残忍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实属罪大恶极、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,罪不容赦,必须严惩不怠。

辰迷社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“我叫难忘”犯故意抢沙发罪,抢板凳,抢积分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。

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经查与本案事实相符,但不足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。为严肃法纪,维护书评治安,保护书友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,

根据《辰迷社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
被告人“我叫难忘”犯抢沙发罪,抢板凳罪,抢积分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,通过本院或提出上诉。书面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,副本3份。

审判长悲叶伤秋

审判员小导

审判员蓝宇锋

2011年11月26日

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

辰迷社最高人民法院(院印)

书记员迷雾中的妖孽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
最新小说: 上门为婿(神级狂婿)(宋齐程雪) 我妈是剑仙 洪荒:我穿越者身份曝光了! 侦探也会打网球 都市奇医 婚非婚 青丝华发不可追沈鸾 撞鬼就超神 身份证019 天机勿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