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只手还在自己的眼前,顺着那只手看过去,主人是袁江易。
陆南希旁边儿坐着的是方博然,再旁边儿才是袁江易。
现在袁江易隔着方博然伸长了胳膊在陆南希的眼前晃着手,也实在是挺费劲儿,身子都快趴到方博然的怀里了,姿态分外撩人。
陆南希惊悚的看着眼前这一幕,心说闻家这都是培养了一群什么样的二货啊!
方博然却十分淡定,好像怀里根本就没趴着人一样,筷子夹一颗小笼包,也没用勺子接着,便一口咬下。
小笼包的汤汁儿顺着包子朝下的那一头便流了出来,“不小心”就滴到了袁江易的耳朵上。
完全称得上是滚烫的汤汁儿,立即把袁江易烫的嚎了一声,迅速从方博然的怀里弹起来。
“老大,你干什么!”袁江易火速的抽了一张纸巾擦耳朵,然后不停的给被烫的地方扇风。
“吃包子啊。”方博然淡淡的说,“你趴我身上,我吃起来不得劲儿,被你挡在前面,又不能前倾接着碗,就只能坐直了吃,没想到这汤汁儿还是滴下来了。”
方博然很是遗憾的摇头,一副“我已经很努力了,可惜还是没成功”的无奈样子。
袁江易愤愤的用眼神儿指控方博然,“你可以拿勺子接着啊!”
方博然拿着一副“你是白痴”的眼光瞥了袁江易一眼,说:“那还是要用左手,多累。”
袁江易滞住,忘了方博然是个懒子。
绝对是能坐着就不站着,能躺着就不坐着,恨不得身上没生骨头的懒鬼。
无知小姑娘还能被他这不修边幅的洒脱模样给迷住,他那乱糟糟的永远梳不好的头发让他看着好像一直没睡醒似的,让无知小姑娘觉得特别呆萌。
长得帅,却又带着天然呆的气质,也不知道戳中了多少小姑娘的萌点。
可实际上,是这丫压根儿就不梳头,从来不梳!
因为他嫌麻烦,早晨起来洗把脸,趁着手湿,随便的把头发捋顺一下就算完事儿了。
当然,这是在方博然勤快的情况下,大多数时候,他就顶着刚起床的鸡窝头,动也不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