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第二顺位,芝加哥公牛队,选择的是——来自德州州立大学奥斯汀分校的拉马库斯·阿尔德里奇!”
“探花的位置,应该是莫里森了吧,他也不行?他在NCAA可是大杀四方,‘伯德二世’真的不是吹出来的。”
虽然内特·罗宾逊在内心告诉自己,张勃龙就像是个只会吹牛讲大话的人。
但他那种可以说是毫无由来又毫不讲理的自信,总是难免让自己受到影响。
这该死的气质!
小土豆恨恨地看了他一眼,又忍不住听他开始指点江山。
其实,小土豆倒是没说错,莫里森在国内球迷眼里是妥妥地水货,但人家在大学期间可是货真价实的牛人,能跟“小甜瓜”媲美而不逊色多少。
同伯德类似,他们都没有顶尖的身体素质,但却有着无数种骗过对手的进攻方式,投篮精准无比,进球精彩绝伦。
关键是,莫里森的潜力巨大。
大二时,曾有人指出他的三分能力不足。
此君甚至用一年时间,就将三分球的命中率大幅提升,成为了自己的杀手锏。
对比一下十年后的那位练了五六年还是没篮子的状元郎,这种进步怎么能让人不心动?
也不能怪乔帮主这次又打了眼,实在是这家伙的大学表现迷惑性太强……
“不太行,我觉得甚至还不如你。”张勃龙如是评价道。
“嘿,谢谢——不对,你这是在夸我么?”
“看你怎么理解,你应该不需要我再解释吧。”
“不,不用了。”
随着大卫·斯特恩的一声声宣布,场上闪光灯像星点一般亮起又黯淡。
在第24顺位,孟菲斯灰熊队选中了洛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