球场上,一个十五、六岁的男孩和一狗在相互对峙着。突然,男孩猛的一脚,踢在身前的足球上,足球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,落在远方的草地上,落点是离那只狗很远的地方。
那狗瞟了一眼落在远处的足球,狗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笑意。前脚弓,后脚蹬,一个鱼跃,飞奔向男孩。
“糟了,又没中......哇......小白大哥,我叫你大哥还不行吗......我自己跑,不用劳你的架了......”
一圈四百米过后,男孩再次站在足球面前。他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跑的第几圈了,他只知道,自己的衣服已经湿得可以拧出水来。要不是被那只狗虎视眈眈的盯着,他早躺下了。
咦?那男孩似乎是本书的主角杜啸天,让我们把镜头拉近点。对,没错,那男孩确实是杜啸天。这么大的太阳,他在这里干什么?看他一会踢球,一会跑给狗追,还不时大喊大叫,好像玩得很开心的样子,他不是不喜欢足球的吗?让我们采访一下他吧。
记者:“杜啸天,你什么时候喜欢上足球了?”
杜啸天:“锤子才喜欢足球,我这是一失铸成千古恨呀......”
记者:“这么说你是打输了游戏才被迫来踢球的,那你口中的那个李教练呢?”
杜啸天:“她。别提了。她留下一只大笨狗就跑掉了,那,就是那边那只。”
小白:“汪,汪。”
记者:“那她不是要训练你吗?”
杜啸天:“她已经在训练我了。”
记者:“何解?”
杜啸天:“唉,听我慢慢道来,你就知道了。看到那边的狗没有,对,就是那条,它就是我现在的教练。李英淑说小贝的脚法好,那是拿轮胎当球门练出来的,而她说自己找不到轮胎,所以让我拿那只狗来练。让我每天用足球踢中那只狗三次,就算训练结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