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之城之所以如此繁荣昌盛,冒险者众多,也是因为有不少位面高价购买天国遗迹中的出品,虽是残破不堪的遗迹,但也是极有研究的价值。
怒火队长说完话后,酒馆中角落立刻站起两个神色有些呆板的人,在众人的沉默中,匆匆朝外走去。
而所有人都沉浸在震撼中,没有谁能注意到这小小的怪异之处,除了酒馆角落处的十一个人。
这十一人长相并不出色,实在很是普通,放在人群就找不到那种,但他们身上的气质,却极为惊人。
这十一人是最新成立的探险小队,十一人小队,在自由之城,算不得大,却也不算最小。
小队中还有一只红色狐狸,一只白狼,一只小狗,以及一只蝎子。
这配备,也不算出色,在高手如云的自由之城,只是当炮灰的货色。
但酒馆伙计就是不明白,凭他惯看各类高手的毒辣眼睛,却不晓得为什么,每每看到这群人,都觉得深不可测,并且伴着胆战心惊呢。
他以最快的速度将热酒放在一个女子面前,再飞快退开,不知为什么,每每添酒,他速度慢一点,就会莫名全身血液凝固,忍不住害怕。
“那个伙计怕我们。”红锦舔舔火红的毛皮,突然调皮地跳到伙计身上,将他吓得将酒摔了一地。
“幼稚!”银不无鄙视,它关注的可是高深的话题:“主人,你说那两个人有什么问题?”
“简单嘛,他们身上有股子混沌者的臭味,你说是不是,小千千?”虽是易容,相貌平凡,但某人眼中的妖娆却分毫不减,丝毫不因易容而稍有减少,他抓过陆莳千喝过酒杯,就这她喝过的地方,浅饮一口。
陆莳千真想将那妖孽扯过来抽一顿,这货!
“看来混沌者这次也要插一杠子,也不知道那天国坟墓中有什么是他们需要的。”离境微微皱眉,虽然易容,但那温柔的气质不曾改变。
“不管他们有什么目的,我只管破坏就是,对不对?”陆莳千阴险邪恶地一笑。
白顿时心中一悸:“小笨蛋,你在引诱我吗,嗯?笑得这么可爱。”纵是易容,白那绝代芳华,却怎么也隐不住。
有些人的气质美好,是从骨子里透出的,遮掩不了,也无从遮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