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他集天下财富臻品,无数奇珍异宝,又广纳能人异士,陵墓辉煌庞大连绵整个地脉,里面的稀世珍宝多如牛毛,黄金明珠当做沙粒。
就连能让人眼睛复明的鱼珠,都被闻风尽成百成百的给王小咩当发带上的小饰品。
狭长的眼睛眯起来,已经变成猩红色的异瞳转动,眼角睨着安偕,闻风尽勾唇笑。
“够你死十七次了。”
安偕轻轻的吹了声口哨。
“好东西呀。”
怪不得百年后他们这群后代就连皇室都没有过于奢华过,合着百年前早就被人搜刮干净了。
“有了这个东西,就算那些兵器很克我也没什么关系了。”
安偕笑容爽朗眼里发亮,里面全是燃烧的战意,他是战士,战斗比财富更让他热血沸腾!
“记得留一颗。”
闻风尽说:“不要放在瓶子里,放在其他位置藏好。”
安偕一怔,随后忽然笑开了。
他说:“我就佩服你们这群脑子好使的,也最讨厌你们这群脑子好使的,还没等人家落子呢,在你们眼里这棋局都下完了。”
闻风尽淡淡看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。
“哈哈,我家小皇帝也是,他要是不算计我骗我,当年老老实实从了我,现在也不至于被我砸断腿做了黄泉夫妻。”
安偕笑容收了收,周身腾起一阵血气,自己说完自己也没在意一般,低头把药瓶上的封口拧开,倒出来一小颗在自己手心。
小药丸猩红猩红的,闻着还有股腥辣味儿,安偕一边嘀咕着‘好东西’,一边把用手指把自己脖领里的红绳勾出来。
红绳上有个绣着鸳鸯的旧锦囊,上面的金线开了几根,也磨破了边角,却仍旧被安偕仔细贴身带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