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霍思平,晴雨的眼中满是厌恶。
至于阿姆,晴雨眼中的神色很是复杂。似有厌恶,又似有痛心,当然也少不了些许的愤怒和无奈。
叹了口气,她以为两人都死了。
陆铮也叹了口气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,这种事情,他也不知道怎么去评判。索信,也不去理会了,是什么,也无所谓了。
他已经有了离去的意思。
但是,看了晴雨一眼,道:“阿姆还没死,你注意一点。”他的话,将晴雨吓了一跳,从阿姆身边跳开,拍了拍胸脯。陆铮说完,再次叹了口气,继续说道:“既然你已无碍,那我,该离开了。”
说完,踏步出门。
晴雨追了出来,大喊着:“别走!”
陆铮停下了脚步,转过头,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看不清楚面容的苗族女子,问道:“怎么?还有事情吗?”
咬了咬已经泛黑的嘴唇,不知道她在想什么。
几秒钟的沉吟过后,她抬起头:“你救了我,我还没有对你表示感谢,你不可以走!”
可以说,一直以来,陆铮所遇到的,大多都是纨绔子弟的纠缠报复。还从来没有,像今天这样,路见不平。所以,哈哈一声笑:“路见不平,当拔刀相助!不用谢!”
说完,就要走。
不走不行,实在是,这装13的口气,连他也有些忍不住了。
不知道为什么,晴雨很是固执,又追了上来。
做人要知道感恩,这是父亲经常教导她的。陆铮救了她,她自然心存感激,哪里肯让他就这样走了。
可是,这寂静的夜晚,两人又没有收敛声音,一下子就惊醒了不少熟睡的苗民。当然,最先发现的,还是巡逻的苗寨护卫。
两人没走几步,就被一群手执长枪长刀的苗寨护卫给发现了。
一下子,就将两人围在了中间。
陆铮自然依旧是一副休闲打扮,与周围的苗民护卫站在一起,格格不入。而晴雨,在地下室里关押了半个多月,又没有洗脸,脸上早就乌漆墨黑的,红一块黑一块的,除了那一身苗女装扮,自然没人认得出她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