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人训练到中午,继续去水秀饭店吃饭。
路上经过一家烟酒店,沈冲去里面买了一条硬中华,两瓶二锅头,算是给曹达华的谢礼,毕竟曹达华现在是他的教练。
曹达华毫不犹豫地就收了下来。
饭桌上,王英俊问道:“冲哥,那笔二十多万的债啥时候去要啊?”
“先等等吧,我得把金碧辉煌的债要回来。”沈冲还是很想在唐雨瑶面前出出风头的,说不定她会因此崇拜自己呢。
“金碧辉煌那个老板阎宗昌,很少去外面娱乐,毕竟他自己就是开娱乐会所的,招待客人都是在自家会所,出门时身边都有保镖,不好办啊。”王英俊担忧地说。
“你连金碧辉煌的债都敢去要,胆量不小啊。”曹达华笑着说。
“我连豹哥都能打服,还怕谁?那帮混混都是一个样,只会虚张声势。你要是怕他们,那啥也干不成,你要不怕他们,就能发现他们也是一个脑袋两条胳膊,没比别人多出什么来。”沈冲毫不在意。
“行啊,小子,比我当年还猛!不过阎宗昌那家伙老家是北方的,当年还真是拿刀砍出来的江湖地位,手上还有几条人命呢,切不可大意。”曹达华提醒道。
“没事,我最不怕的就是这种底子不干净的,真把事闹大他也不敢报警,否则老子肯定拖他一起下水。谁不知道他那个会所里做着些什么勾当,惹急了老子一把火全烧了!”沈冲意气风发地说。
金碧辉煌这笔债关系到他在唐雨瑶面前的形象,不拿回来他决不罢休。
“呵呵,你小子有点意思,待会儿我送你点东西,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啊。”曹达华意味深长地说。
下午三人继续训练,晚饭依然是在水秀饭店吃的。
晚饭过后,曹达华带着两人去了他家里。
他租的房子很小,就一室一厅一卫,里面乱得一塌糊涂,跟猪窝似的。
招呼两人自己找地方坐后,曹达华趴到了床底下,翻了好一会儿,翻出一件黑色的背心扔给沈冲。
沈冲感觉这背心非常的重,忙问道:“这是啥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