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清云看的出了神,只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。
同样的晚上,四周的萤火虫绚烂的像是点了烛火。沈少卿一袭雪青色的长袍,手里拎着一盏灯朝她走了过来。
他那灯做得极为难看,圆也不是圆形,花也瞧不出花的模样,奇形怪状,丑的出奇。
她一瞧见,便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:“这是什么?”
“兔子。”沈少卿面不改色,拎着灯走到她前:“你的生肖。”
“兔子是这个样子的?”她接过去,看着那一边长一边断的耳朵,再看着那很凸起的牙,皱着脸声音忐忑:“我见过兔子的,你不要诓我。”
南疆是有兔子的,但是很少。她之前见过雪兔,不长这样。
见她怀疑,沈少卿便胡扯诓她;“这是盛京的兔子。”她磨人的紧,不知哪里打听到女子要过七巧节。
他没黑天没白日的给熬了两日,才做出个这模样。拿笔能作诗画画,握着长枪能上阵杀敌沈少卿头一次拜倒在个小小的兔子灯上。
她那年十三岁,过的第一个七巧节,收到了人生第一只兔子灯。
她很珍惜,晚上抱着灯许愿,乞求老天让她到盛京不要碰到兔子。
沈少卿说了,盛京有最热闹的朱雀街,有最漂亮的灯火,有最灿烂的烟火,也有最美味的糕点。
他说,他总有一日会回到盛京,回到自己的故乡。
那个时候,她想都没想便道:“你去哪里我就会跟到哪里。”
他只笑了笑,摸了摸她的头,“只要是追云能到的地方我都会带着你。”追云是沈少卿养的鹰,养了很多年了,贴身跟着,寸步不离。
当时她没懂这话的意思,后来,他战死沙场,死之前却拼死放了追云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