况曼发现,便宜夫君每隔两三天,就半夜失踪一次,每次一去就是大半夜,第二天,又仿佛无事般,该干活干活,该煮饭煮饭。
况曼现在都习惯。
等他一走,就从床上爬起来练功。还别说,这各有各的秘密,又各干各事的相处模式,况曼觉得还不错。
便宜夫君昨儿晚上又消失了一晚,要不是他回来时,身上的味道干干净净,还夹杂着一丝青草芬芳,况曼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偷摸着半夜去会小情人了。
这可是她圈定的人,她可不希望自己到嘴的肉,被野猫叼走。
没错,况曼在和孟九重相处半个月后,毅然做下决定,她要把这个人弄成自己的。哪怕这个人有秘密,也打退不了她蠢蠢欲动的心,毕竟在古代,能煮饭投喂她的男人不多。
在末世生活的十来年的况曼,对两性关系可没多大羞耻心。
看对眼了就处上一处,腻了在找个合眼缘的就行。末世十年,她一共处过两个男朋友,但都没陪她走到最后。第一个成了丧尸的晚餐,第二个,则成了异兽的点心
第三个顺眼的,还没来得及处呢,她就穿越了。
“嗯,地里的活已经做完,山里蘑菇差不多发出来了,得进山弄一些东西,储备下来,过冬的时候用。”孟九重搁下水桶,抬脸,往况曼看去。
晨光将少女伸出窗户的脸,映得如细瓷,仿佛仕图倚窗嬉戏的俏皮少女,妍姿俏丽。
孟九重眸光微顿,随即侧过视线。
“那你等我一会儿。”况曼从窗户缩回脑袋,嘴角噙起缕意味深长的笑,抬步出了房。
看着姗姗走出房间的少女,孟九一双清眸浮起丝复杂。
想起昨儿离开时,师父与他说过的话
师父说,他既娶她,那无论他心里是如何看待她,在别人的眼中,她就是他的妻子,所以,要将她安顿好。
妻子
娶她,是因为义父放心不下她,还有如今她神智已复,又未有以前的记忆,所有娶她的理由,都不成立了。
罢了,还有时间,观她恢复神智后的性子,似也不是好欺负的。倘若能自立,那他便是离开,也不必为她担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