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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3章 利蓓加遇见了敌人(2 / 4)

乔瑟夫说道:“爹,我答应我们公司里的保诺美今儿和他吃饭的。”

“胡说!你不是跟你妈说过在家吃饭吗?”

“我穿的衣服不合适。”

“你瞧他穿的多漂亮!到哪儿吃饭都行。对不对,夏泼小姐?”

他这么一说,夏泼小姐当然回头瞧着朋友,两个人一块儿格格的笑起来,老头儿听了非常的得意。他看见自己的笑话说得很成功,便接连着说下去道:“在平克顿女子学校里面有这种鹿皮裤子没有?”

乔瑟夫嚷道:“老天爷!爸爸,你这是怎么说!”

“嗳唷,这一下我可伤了他的心了。亲爱的赛特笠太太,我提起他的鹿皮裤子,把他气坏了。不信你问夏泼小姐。乔瑟夫,来来来,跟夏泼小姐交个朋友。咱们一块儿下去吃饭。”

“乔瑟夫,今儿的比劳①是配着你的胃口做的。你爸爸又从鱼市场带了一条最好的比目鱼回来。”——

①一种土耳其菜,用米饭、禽类或羊肉、葡萄干、杏仁等一起煨过,再加甜汁和炸洋葱。

“来吧,来吧,你陪着夏泼小姐下楼,我来招呼这两个年轻女的。”做爸爸的说了这话,一手扶着太太,一手拉着女儿,兴高采烈的跟着下去。

利蓓加打定主意要收服这个肥大的花花公子,请各位太太小姐别怪她。一般说来,娴静知礼的小姐少不得把物色丈夫这件工作交给妈妈去做,可是夏泼小姐没有慈爱的母亲替她处理这么细致烦难的事儿,她自己不动手,谁来代替呢?女孩儿们为什么要出入交际场所,还不是因为她们有崇高的志向,愿意出嫁吗?她们为什么成群结队到温泉去?为什么连着好几个月每天晚上跳舞直跳到早上五点钟?为什么孜孜不倦的弹钢琴练奏鸣曲?为什么肯出一基尼一小时的学费,到时髦的唱歌先生那里学唱,而且一学就是四支歌儿?胳膊长得美丽,胳膊肘生得细巧的姑娘还学竖琴呢!她们为什么模仿古代的箭手,戴着小绿帽子,插着鸟毛,还不是想射倒一个“合适”的青年公子吗?做父母的也都是场面上的人,为什么肯卷起地毯,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,在一年的收入里面抽出五分之一来请客,开跳舞会,用冰冻的香槟酒款待客人呢?难道是真心诚意的爱人类,大公无私的让年轻的一代跳舞作乐吗?呸!他们要嫁女儿啊!忠厚的赛特笠太太是慈爱不过的,心里早已为她的爱米丽亚定了二十来个计划。咱们亲爱的利蓓加,无倚无靠,比她朋友更需要丈夫,自然更应该努力了。她的想像力本来就很丰富,又受过《天方夜谈》和《哥特氏①地理学》这两本书的熏陶,因此她问准了爱米丽亚的哥哥的确有钱,就给自己造了个灿烂辉煌的空中楼阁。那时她正在换衣服准备下去吃饭,一面打扮,一面幻想自己是楼阁里的女主人!她还有个丈夫,不过那时还没有见过,因此他的形态面貌是模模糊糊的。她仿佛看见自己重重叠叠的穿戴了披肩、包头布和钻石项链,骑着大象去参拜蒙古大汗,大象的步伐就配着《蓝胡子》歌剧②中进行曲的节奏。这如意算盘真像阿拉那斯加做的梦③。除了年轻人,谁也看不见这般美丽的景象。女孩子们想入非非的从古至今多的是;像利蓓加-夏泼一样做着迷人的白日梦的姑娘,又岂止她一个?——

①哥特(Guthrie,1708-70),苏格兰作家,所著《哥特氏地理学》风行甚久,十九世纪初叶并有法文译本。

②《蓝胡子》原是十七世纪法国诗人贝罗(Perrault)所著的童话,蓝胡子是个财主,凡是嫁给他的女人都活不长。最后娶的妻子名法蒂玛,有一次蓝胡子有事出门,法蒂玛不遵丈夫之嘱,擅自开了密室的门,发现丈夫好几个前妻的尸身。蓝胡子回来,见秘密已经揭穿,准备将她刺死,幸而她的哥哥们及时赶到,杀死蓝胡子,救了她的性命。这故事曾在1798年编成歌剧,由凯莱(MichaelKelly)作曲,考尔曼(GeorgeuColman)作词。

③《天方夜谈》中的人物。他把父亲的遗产买了一篮子玻璃器皿,幻想着靠了这些东西做买卖做得一帆风顺,不觉手舞足蹈起来,把一篮子碗盏都打破了。

乔瑟夫-赛特笠比他妹妹大十二岁,在东印度公司①民政部做事。我写这本书的时候,在《东印度纪录》的孟加拉分刊上有他的名字。他是卜格雷-窝拉地方的收税官。人人都知道,这个职位既体面又赚钱。读者如果要知道乔瑟夫后来高升到什么地位,也可以参考上面所说的刊物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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