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是不是很久不同人话了”言伤露出惊讶神色。
男子怔了片刻,随后艰难点头“我,沙漠里,一年半”
“你在沙漠里待了一年半”
又是微微点头。
一年半呆在沙漠里,只有簌簌风沙与之作伴。久不言语,自然已经忘了该怎样话。言伤点点头,将男子胸膛上黄沙轻轻擦干净,道道狰狞伤痕清楚的露出来。
“那么这些伤是”
却见男子将头侧到一边不肯言语,脏兮兮的头发遮住他的眼睛。言伤起来,端着盆走出去换了一盆水。
喀齐沙漠中了无人烟,只有黄沙遍野风响嘶嘶。但穿过沙漠却是外族聚居之地,于是总有一些商人舍远求近,要穿过这沙漠运送货物。有了货物经过便有了马贼抢劫,喀齐沙漠中的马贼头子名为沙炮子,长得满脸横肉,使一把长刀。看到有货物经过他也不多废话,将长刀一横,大多的货物商人都忌惮他鲁莽蛮横,乖乖留下大批货物。
沙炮子不止抢劫物资,若是护送货物的队伍中有美人美酒,便更加如了他的意。不论男女,只要长相上乘者皆掳回去,隔不多久沙漠里便能多添一具尸体。
言伤救的这名男子名叫于时赋,十七岁家道中落,在路边摆摊卖画。因为女主角季洁儿一句“男子汉大丈夫,应当游历四方,只有走遍大好河山方能不负此生”的话,才背上行囊远走塞外,最终客死他乡。
于时赋长相清秀,笑起来时更是惊人之姿。将他的反应同沙炮子平日里的所作所为联系起来,再结合他身上的伤痕累累,便可毫不费力得出一个结论。
只是难以想象,他身负重伤,又是在找不到路的沙漠里,是怎样逃出来的。
言伤不再去逼问他伤口是怎样来的,费了半天力气终于将伤口完全清理干净,上好药。于时赋一直一动不动躺在被子里,身体僵直着,似一根木头。
“公子的伤都处理好了。”言伤弯下身子去将被子细细给他盖上,“只是,有些地方的伤你不肯动,我便无法处理。若要你自己处理,大概是办不到的,你休息一下,我去为你煮些粥,然后再来为你处理那些伤口。”
于时赋身子一颤,随即轻轻点了点头,动作幅度轻得几乎看不出。
待言伤端来热粥,于时赋依旧将自己埋在被褥中一动不动,只是听到门响的时候手指轻微的动了动。
“我叫于时赋”他闭着眼开口,话语缓慢得像是被砂砾卡住的车轱辘,但语言的连贯度却明显好了许多,“多谢姑娘救命之恩。我想清楚了,我的,伤”布满细划痕的手指紧紧攥在一起,“在在那处。姑娘,处理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