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姐的意思就是妓女,这还不明白。”
干瘦青年故意夸张地笑着:“哈哈哈,我在现实世界就是布洛涅森林公馆的常客,珀尔塞福、玫瑰、小粉红都是可爱的名字,但是都不能入我的眼。像她这样的低等妓女,只能到马厩里让马夫干。”
“上个星期,我经过房间还看到她捧着酒水兜售,那瓶细口的陶瓷瓶就夹在她胸前的二两肉之间,当时真应该买下来倒到老鸨的裙子里。”
珀尔塞福还是第一次看到鄙夷的眼光,之前她只是从同事的嘴里听说过。
哪怕盲女从未见过人类的目光,但是此刻众人的心理活动都仿佛纸上的几行文字。更别提,这些人的神情比文字还要通俗易懂了。
干瘦青年表情很复杂,言语中也不太像一个冲动青年该有的语气。
流露出鄙夷神色最多的反而是那三个没有自我介绍的人。
“我叫布里王,之前弄丢了工作。”
“伯克努吐,本来是帮教士种地,目前也没有工作。”
“斯瑞,准备去乡下的,不过没去成。”
场面多少有些尴尬,而一直没有讲话小男孩哽了他一句:“如果你真的还能出入那种地方,何必要来到这种鬼地方呢?说实话,这里的人除了有各种各样的境遇之外,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缺钱。”
小男孩头发很长,前面几乎可以遮住眼睛,说话的时候喜欢扬着脖子,嘴里就像装着火药一样。
干瘦青年涨红了脸,说不出话来。
他磕磕绊绊地回道:“小孩子懂什么?”
“我可不是小孩子,我是帕西安斯所属乡下骑士领主的孩子,对十邦尼尔的土地拥有继承权。如果不是普鲁士的士兵烧毁了村庄,我也不需要流浪到这个地方来。”
小男孩见他还想强辩,冷笑道:“哈克贝利·费恩。”
“我的名字是被政府记录在册的,终有一天我会拿回自己的土地。至于你这个失败者,应该是叫荣格吧。和那边那个叫玛门的男人一样,我也偷看了名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