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奕的眼眸专注的看着那一行行优美的诗词,认真道“不,写的很好。”
虽然那些词句里还处处都有稚嫩的痕迹,但是考虑到陈希的年龄,已经写的非常好了,尤其是陈希的字迹也很好看,这在十几岁的人类少年里,已经是非常少见的程度了。
在历史资料中人类是一种感情细腻,并且非常浪漫的生物,而如今是金奕第一次在陈希身上感觉到了那种浪漫。
这种感觉非常奇特。
而陈希看到金奕夸他写的好,脸上也禁不住出现了一丝笑容,其实陈希之所以会写诗,这种在他那个时代也显得有点古老的技能,还是拜他的身体所赐。
因为身体缘故,不能做很多事情的他,被父母所培养的爱好,都是一些非常纾缓的,陶冶情操的东西,其中阅读文学作品,提笔练字,就是其中的大头。
当然陈希此前对这些也是一直感觉一般,谈不上什么热爱,更没有下什么苦工,而真正让他对这些热衷一回的,还是在校园里的青春时期。
十几岁的少男少女们每天聚集在一起,青春的荷尔蒙就难免会躁动,哪怕大部分的人还懵懵懂懂的对感情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理解,但是本能,依然会让他们做出某些努力。
而处在中二期的少男少女们最爱干的事情,就是给自己喜欢的对象桌子里偷偷的塞情书。
平日里那些狗爬字的男生,在这个时候也会难得一笔一划的力求把字写端正。
当然如果段位高一点,能创作出一首告白的情诗,那简直就要收到所有人的膜拜。
大佬啊大佬,惹不起惹不起。
而从小就被父母培养爱好陶冶情操的陈希,在这种时候简直有了天然的优势,更重要的是,在周围青春荷尔蒙的影响下,他也对班里的一个女生产生了一种朦朦胧胧的好感。
有了喜欢的女生,陈希当然对自己原本就掌握的技能,下了十二分的苦心,
但是哪怕最后他表达心意的诗词创作了一首又一首,哪怕他的字迹在同龄人中是少有的优美,简直打遍全校同龄人无敌手,他的告白诗词,也一次没有送出去过。
不是因为性格害羞,也不是因为没有胆量,而是,他知道他没有未来。
一个被医生断言活不过成年的人,又哪来的资格去表白呢。
哪怕他喜欢的女生接受了他,他也无法像其他同学一样互相约定,等上了大学就一起谈恋爱。最后,也不过徒增一个人伤心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