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光静静地照在校场东面的马厩上,水槽倒影出半轮明月,显得这里十分幽静。
柯卫卿爱来马厩,不只是为骑士挑选战马,还会和马夫一起,给马儿安装铁蹄,让它们无惧粗糙的地面,快如闪电。
以往的马具也都被柯卫卿改良过了,把笨重的铜质马鞍,全都改成精铁打造,加上皮革的修饰,让其变得更加轻便,柔韧性还极佳。
骑兵们的兵器,也从以往的大型矛盾变成铁剑,盾牌则绑缚在手臂上,不用手持,让骑兵们在防护的同时,更容易攻击敌人。
正因为这些改进,让柯卫卿的骑士队伍,在演练时非常威风,如同摧枯拉朽迅速的消灭“敌人”,大获全胜!
柯卫卿来到这熟悉的地方,很快就发现了与往日的不同,或者说,他的目光完全被系在马栓上的一匹红马给吸引过去了。
它浑身如血色玛瑙,闪闪发亮,头颈高昂着,鬃毛浓密,显得强劲豪迈。
它的眼珠则乌黑如夜,闪着精光。明明只是一匹马,被它这么一望,心底都升起一团寒意来。
“这个是……?”柯卫卿一靠近,红马便嘶鸣着,马蹄重重刨地,有打斗一场的势头。
“没关系,我不会伤害你……。”柯卫卿温柔地说,并慢慢靠近,抚摩它的颈鬃时,这红马竟然哼哧了两声,真的忍耐了下来。
“哇!你真厉害!”青允惊叹道,说起这马的来源,“奉皇上旨意,要寻找一匹汗血宝马,供你使用。可是我走遍了这边的城镇,都没有找到好马,唯独这匹,我一眼就相中了!”
“你从哪里买的?很贵吧?”柯卫卿惊讶地问,如此宝马怎么会有人舍得卖出来。
“非也。”青允摇摇头,“这匹马的骨骼、毛色、奔跑速度都是一绝,但是啊,驯服不了。卖它的人说,怎么打都不听话,连拉石磨的驴子都不如,就贱卖了出来。不过,你要是知道那户人家是谁,一定吓一跳。”
“是谁?”柯卫卿的注意力已经全在马上了,青允的话,并未认真听清。
“永庆镇,柯王府是也!”青允故意拉了一个长音。
“啊!”这下,柯卫卿是真的惊呆了。
“你也别那么意外,说实话,天底下哪里的骏马最多?还不是柯王府的马圈?你小时候,不也在他府里干过活,应该知道他们家的马有多好吧?啊!我的意思不是指你以前……”
谁也不愿意提起那种当贱奴的过去,青允认为自己又口快了,不禁道歉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