压力最后又回到陆压身上。他坐在椅子上,双手按压太阳穴。这事让他办的,本想做个人情,现在又要去把人请回来。
现在等于是人情没做成,又要得罪人,这事办的。权衡再三还是正事重要。
没啥说的继续开会吧,分居连夜开会,几易其稿,最后在第二天早上八点做出最终对外文案,具体文案如下。
某年某月某日,我局接热心群众报警,七星街阳光健身馆外有人斗殴。
后分局民警到场,把双方带回分局调查,现查明:晏某(男,23岁),邓某(男,25岁),曾某(男,22岁),王某(男,21岁),罗某(男,22岁)当天在健身馆内健身,健身馆服务人员王某(女,26岁)进来告知被欺负。
后晏某为了替朋友王某女出头,没有问清事情缘故与林某(男,21岁)发生打斗,后来邓某,曾某,王某,罗某为帮朋友出气,也加入斗殴行列。
晏某其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某条之规定,处罚十五日居留,罚款一千元。
邓某,曾某,王某,罗某其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某条之规定,处罚十日居留,罚款五百元。
林某其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某条之规定,处罚三日居留,罚款三百元。
警方提示: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!
警察行动还算及时,把事情处理得很漂亮。舆论虽然在继续发酵,但焦点没聚集在自己身上。陆杰也松一口气。亲自打电话给晏波老子,提了下这事邓强亲自办理,他没法云云。
没想到的,后面所里还因为这事处置及时,受到市局嘉奖。这是后话,暂且不讲。
三天后,林崇奇走出看守所,领到自己东西后回到家。他已经知道整件事判罚,对于结果还算满意。除了吐槽一下打架斗殴的定义外,也没啥想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