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慕霆拿起筷子就勐吃,有些时候大鱼大肉吃惯了,平淡的斋饭往往更合人的胃口。
白慕霆现在就吃的贼开心,尤其是这大白馒头,又香又糯,绝对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馒头。
“怎么样?我的手艺还是不差吧?”孟苇霖笑着问道。
“还行,不过这也不是你做的吧?你就加热了一下。”
“那也是我做的,不然你就只能吃冷饭!”
“那我谢谢你了,行了吧?”白慕霆苦笑,“对了,我挺喜欢你这名字的。”
“哦?为什么?”孟苇霖偏头,眨巴着大眼睛。
“因为你名字里有个霖字,我妈也是。”
白慕霆吃饱后,点燃了一根烟,也递了一根给她。
这是他偷偷藏起来过夜抽的,现在也拿了出来。
“那我也挺喜欢你名字的!杨顶天!”孟苇霖拿起了一个馒头,轻轻咬了一口。
“为什么?该不会是你爸名里也有个顶字吧?”
“滚蛋!杨顶天,这名字挺武侠的,你爸妈喜欢看金庸的书吧?”
“嗯,我出生的那年金庸先生刚好仙逝,所以取了这名当纪念,也当是纪念他们那代人的江湖。”白慕霆点了下头。
“我说真的,你为什么会来这儿?”孟苇霖将头靠在桌子上,轻声问道。
“老子之前说的就是真的啊,我TM流浪汉,被法定法师收留两天。”
其实仔细想想,白慕霆这话真的没毛病。
除了儿时在魔都待了几年,他从来没安定的在一地方住过,洛杉矶不是他的家,连TM祖国都不是,在沽州待了两天,然后又在业城待了两天,之后又跑到榕城待了几天…这会儿又莫名其妙跑到了金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