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,一致的看向了上台的审判长,摇了摇头。
表示,无力回天了。
审判长此刻,也是眼皮抖得厉害。
换做是她,如果,如果她是这个被告一方的话。
只怕,早就放弃治疗了。
因为这根本是无解的啊!
银行卡里的资金凭空出现,凭空消失,又没有任何资金转账汇款的记录。
这分明就是黑客术,完完整整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啊!
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是五年起步的!
而按照这个证据来看的话。
恐怕是情节特别严重的。
最少,都要判处七年!
再算上之前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……
无期!
这最少最少,都要无期!
如果这一审不判处无期的话。
下一个重新上诉的法院,也一定会判处无期,甚至死刑的。
毕竟。
这么多的罪行并加在一起,连一个无期头不给,那不是有意的偏袒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