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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尊第一花魁45(1 / 2)

其实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之间的交往,根本上升不到情义的高度,而是在规则之中运行,规则是检验靠谱的唯一真理。

能做就全力以赴地开心去做,不能做就第一时间通知对方,是成本最小的人际交往规则。

别人选择了你,而你干脆地拒绝,是把选择权交还给对方。

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,你拒绝了,选择权就是在我手里,我可以选择继续追你,或者去追别人,不需背负任何心理负担。

如果你不拒绝又不答应,以各种理由拖延,选择权就是在你的手里,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靴子会落在头上。

这才是最大的自私与伤害。

即使在爱情中,我们都不是惟一的备选,何况其它事情上,其实你并没有那么重要,不必担心被你拒绝的人走投无路,相反,你的拒绝可能让他春暖花开。

我当作者的时候,最恨一种编辑,就是你把稿子给他,他说很好,你再问,又说交给主编了,问到第十八遍,他说我喜欢但主编不喜欢。这中间差不多耽误了半个月。

后来我当编辑,不能用的稿子看完立刻告诉作者“不适合我们,你赶紧给别人”。

同事觉得我这种耿直girl多得罪人啊,人家作者写稿不容易,你十分钟看完就说不行,太伤人。

然而,我这样做不仅没有得罪作者,反倒让他们对我产生了信任,觉得我看稿子专业、准确,特别了解自己杂志的定位与主编的想法。

拒绝是不需要理由的,不想做、不合适就是最好的理由。

理由说得再好听,也是拒绝。

当拒绝这个结果摆出来的时候,别人已经在想怎么找下家了,哪有心思听你解释你的难言之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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