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晓曼冷哼一声,好像全世界都欠她一样:“你先说说你的要求吧!”
房昊说:“静怡喜欢唱歌!而且对甜橙也是有感情的!这是一切的基础!所以我想,与其斗争,不如合则两利!大家谈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出来,今后有钱一起赚!”
“嗯,你说说看!”
房昊把之前和赵静怡沟通后的方案说了出来。
接商演,但不是什么商演都接,得符合赵静怡的形象。
而且频率不能太频繁,每个月不能超过十场。
同时赵静怡开始筹备第二张专辑。
房昊说:“依静怡现在的身价,十场商演,也能给公司带来三百万到四百万的收入!公司去掉运营成本后,起码净赚两百五十万以上!第一张专辑亏损的八百万,最多三个月就赚回来了!到时赵静怡第二张专辑也筹备的差不多了,可以上市!这对公司和静怡都是有好处的!”
他们觉得甜橙会答应这个条件。
但他们把人想的太善良了。
站在吴晓曼的角度去看。
她的收入大头是奖金,奖金的构成是艺人给公司带来收入的百分比。
比如赵静怡的,就是净收入的百分之五。
一个月两百五十万的净收入,她就能分十二万多。
但如果一个月让赵静怡不停的去跑商演,有五百万的净收入,那她不就能分到二十四五万了吗?
她当然愿意选后者了。
至于说赵静怡今后的发展,新专辑等等。
那和她有什么关系?
今后谁能说得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