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父亲喜欢拍照,喜欢看书,喜欢写诗。书房是留下痕迹最多的地方。他常说自己是个浪漫主义诗人。当然了,是自封的。
要是按照世俗的标准,他大概就是个业余到不能业余,偶尔能写出两句酸不溜秋词句的爱好者。就因为生意场上阿谀奉承,他还真以为自己有创作天赋。
但季寻不一样,季寻确实有天赋。
那天晚上,季寻都待在书房。架子上最显眼的地方摆着那首由他的父亲写给母亲的情诗,裱了框,厚着脸皮叫《洛神》。
他又想起青年舞团有人找上门,要求给洛神编曲的那一年。
那会儿他初露锋芒,季致学一个劲地怂恿他:“去吧,试试看。多巧合,这不就是我跟你妈的定情信物嘛。你编曲,人家排舞,到时候咱们一家都去看。”
“不要。”他不肯。
季寻觉得,他是父母爱情“最错误”的结晶。
简而言之他是多余品,是爸妈秀恩爱的意外。
别人一家出行,把小孩照顾得好好的,谁还不是掌上明珠呢。他却时常经历那种妈妈累了爸爸背,你自己迈着小短腿在后边追的窘境。
他以前的性格也没那么糟糕,就是善于泼冷水,以免家里的氛围时常陷入黏黏糊糊的粘稠状。
所以季致学越怂恿,他越梗着脖子不愿意。
父子俩一个追着说你写呀你去写,一个天天在家冷飕飕地嘲讽,“不写,要脸。你不是特有创作天赋么,你自己怎么不去。”
后来物是人非,所有的一切都停在了那年春日。
这件事自此没人再提。
他盯着那首酸不溜秋的诗看了许久。
忽然理解了晚上给他做酥皮浓汤的那个人说的话,我们能做的不是怀念,而是把他想做的事做下去。
不是被别人影响,也没被蛊惑,就当是给过去收尾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