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池有钱,但非常简朴节约,根本不允许她请保姆。
一个月只给她三千快钱家用,超出的部分,她要自负。
结婚之前,她为了钓住秦池,同意了秦池的提议,和秦池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书。
协议书上声明,不管是婚前财产,还是婚后财产,两人都是分开的。
也就是说,不管秦池死了还是活着,秦池的钱,始终是秦池的,永远不会成为她和秦池的共同财产。
那时候,她真是吃了猪油蒙了心,被秦池的气质长相和地位所蛊惑,为了嫁给秦池,什么都不顾了。
那么脑残的协议,她竟然真的签了。
当时,她还不知道她这辈子已经不能做母亲了。
她心里想着,无论如何,她要先哄的秦池娶了她。
等秦池娶了她,她给秦池生个儿子,把秦池的心笼住,以后秦池有多少钱,不都是她儿子的吗?
还有,就算有这种协议,只要结婚之后,她枕头风一吹,还怕秦池不给她钱花吗?
还有,就算没钱花,当副局长的夫人多风光啊?
而且,她早就听人议论过了,秦池是局里最有前途的副局长,用不了一年半载,就会扶正,并且以后,前途不可限量。
还有,她还听说,秦池有个堂叔,人在国外,是千万富翁,却没有子女,经常给秦池往回寄钱,希望老了之后,落叶归根,可以让秦池给他养老。
秦池的堂叔没有继承人,等他堂叔百年之后,他堂叔的千万家产,不都是她和秦池的吗?
她当初把她以后的生活,设想的无限美好。
可是,时至今日,她一样都没得到。
这些年,她得到的只有煎熬和痛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