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男人,才是配得起温华筝的夙辰,而不是那个被爱情消磨光了所有热情和激情的男人。
他冲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,下楼将汤盛进保温桶,开车出门。
路上,他给温雨瓷打了个电话,得知她和温华筝已经回了温家别墅。
他把车开到温家别墅门口,把温华筝叫了出来。
温华筝跑到他面前,奇怪的看着他手中的保温桶,“这是什么?”
“我给你煲的汤,”夙辰将保温桶递过去,“我惹你生气了,这是祛火的。”
温华筝的俏脸浮起一抹嫣红,“无缘无故的,送我这个干什么?”
“小筝……”夙辰垂眸,看到他的手链系在温华筝皓白的腕上,心脏猛烈的跳动了下,他忽然上前几步,用力将温华筝揽入怀中,“我喜欢你!”
他低头,脸颊紧贴着温华筝柔软的发,“小筝,我喜欢你,做我女朋友好吗?”
温华筝被他紧紧抱在怀里,脸红心跳。
温雨瓷说的对,她对夙辰,早就动心了。
只不过,夙辰是根木头,不解风情,木讷的要命,又不会哄人,她自有她的矜持,夙辰不主动,她也站在原地不动。
而且,夙辰和水晶的过去,始终让她忌惮。
她有情感洁癖,她想象中最完美的爱情,是她与她的他,是初恋,彼此之间都是对方的第一次。
可夙辰,曾有过水晶。
而且,他曾为水晶付出那么多,可见确实深爱过。
万一有天,水晶回头来找他,他再动摇了怎么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