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不服气。
我说:“为了金钱出卖灵魂肉体的人,脏不脏!挣钱的渠道有那么多种,你却用身体去挣钱,出卖自己的灵魂人格。我始终觉得,如果一个人认为金钱人格重要,那只能说明他是没有人格的。老子是他妈的去天天给狗洗澡,天天给人洗车,穿着最烂的衣服,受着别人的冷眼,老子都不会出卖自己,算没有女人,那又如何。我看不起为了金钱出卖肉体的女人。是说,我看不起你。不过,那是你自己的事,跟我没关系,但我现在,不想和你说话。面对你让我感到恶心。”
说完,看着她咬着牙忍着眼泪的样子,我倒不是感到痛快,而是痛心,而且怜惜。
算了,我该走了。
我走了,出了外面。
不知道我这么做,是错还是对,也许,我还是真正的没有放下。
鬼使神差的,我打的,然后去了曾经的大学,然后,开了一个房。
那个我最熟悉的旅馆,老板已经不是曾经的老板,因为已经放假,快过年,她只要我一晚五十。
我去。
这个房间,曾经是我和她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房间,物是人非,欲语泪先流。
我下楼,楼下门口,有小卖部,买了几罐啤酒,来后,坐在阳台,喝酒。
外面很冷。
熟悉,而又陌生的大学,那所学校,还是那个样子没有变过,而我,坐在这个位置,我和她经常拥抱着看着学校灯火阑珊的位置,一个人喝酒。
心里泛着苦楚。
我以为我经历了那么多,会变得真的对她心如止水。
呵呵,可是,我还是他妈的如此脆弱。
也许我不该喝酒的,我喝酒了尤其变得脆弱。
太冷,酒都喝不下去了,看着那星星点点的学校熟悉的灯光,那一盏一盏的学校的灯,刺得我心里生疼。
或许,我不该来这里,从一开始,我不该去参加同学会,不过,我做得更错的,是爱了一个我不该爱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