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到这里,顾砚书的唇角便忍不住向上扬了扬,并且忍不住在信中调侃了自家小鹿一番:
掌握住了钱袋子,以后终于不用看旁人的脸色行事了,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,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小鹿是不是这种人?
写到这里,近些日子在京中发生的事基本就算是交代完成了。
顾砚书低头数了数,一共用了七张信纸,比秦戮送来的那一封信,还要多上两页。
这下这只小鹿就无话可说了?
想着,顾砚书便准备就此搁笔。
然而才将笔放下,又想到了秦戮那封信上最后的那一句堪称直白的表白。
到底还是将放在一旁的狼毫重新拿了起来,在信纸末尾的地方,又添上了一句话,才重新将笔放下。
写好回信之后,顾砚书便亲自去了一趟驿站。
按理来说,送信去驿站这种事,压根用不上顾砚书亲自去。
在给秦戮第一封回信的时候,顾砚书也是这般做的。
哪知道那封信刚送到溢州没几天,秦戮便给顾砚书回了一封信。
那时候的秦戮还不像是现在这般直白,会像指出顾砚书回信的内容太少这般,直接说出自己的不高兴。
那封信里面,秦戮可以说是极尽阴阳怪气之能。
先是说自己一路上都遵守着顾砚书的吩咐,好好吃饭好好休息,到了溢州之后甚至连歇息都没歇息一下,便给顾砚书送了平安信,怕顾砚书久等,还是用的八百里加急。
又说六百里加急是不是有些慢了,他收到回信的时候,都过去了好久好久了。
乱七八糟地扯了一大堆,最终的中心思想也就一个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