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三的脑子里已经开始走马灯,当千户、做将军、娶公主……说不定孩子的名字都想了一车。
杨久怕冷地缩了回去,“那王爷是完人了。”
“那是当然!”丁三没有丝毫质疑。
杨久眼神幽怨,还完达山呢,瞪她、捏她、指使她,就是个讨厌的男人。
“读过书?”
丁三点头,“嗯,跟着先生学过几年。”
“那怎么出来当兵呀?不是应该考科举吗?”杨久疑惑地问。
丁三搔搔头,“北境男儿没几个不当兵的,不出来打仗,就要等着胡人的马蹄踏平庄稼、弯刀砍向爹娘。”
这个十八岁的活泼大男生脸上出现了与年龄截然不同的沉重和怨恨,以及坚定,“我大哥没了,二哥也没了,现在轮到我,胡人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,否则别想跨过边防。”
杨久猛地坐直了身体,她笃定地说:“有你们守护这片土地,敌人休想侵扰百姓。”
两境你杀我、我杀你,早就是世仇。
守护当下,守护好后方的爹娘兄弟姐妹,是这群士兵浴血拼杀的根本。
丁三用力点头,“嗯!”
随即低落地说:“我不过是个杂役。”
“战场上,每个人都很重要,战士们之所以能够心无旁骛地在外面拼杀,是因为大后方的你们做了万全的准备。”
“你说的真好。”
杨久嘻嘻笑了下。
“你笑得真好看,啊哟。”丁三后脑勺挨了一下,他扭头皱着脸看李大苟,“大苟叔你干嘛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