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香草味软糖’这边没有正面回答‘爱你的芬达’的问题,只是自顾自地打字,然后发送:
“沈浪可以跟你们签音乐合作协议,但是他日常上班,还是得留在我这里,我想这并不冲突。”
哦吼……
本来还因为沈浪的歌哭得很起劲的‘爱你的芬达’,现在的她已然忘记了刚才的情绪与氛围,八卦的多巴胺重新占领了高地:
“阿妍,你是不是想说,沈浪的音乐可以归我们,但是人得是你的呀?”
作为当事人的沈浪表示,这个可以有。
毕竟还是跟部长混得比较熟一些,而且‘香草味软糖’是我名义上的老婆,于表于里,我跟部长都应该是官方CP才是。
“这个你别管,条件你能接受就签,不接受我就找下一家。”
‘香草味软糖’依旧没有回答,只对今天的正题给出建议。
行就行,不行换人。
“签,当然签。”
‘爱你的芬达’对沈浪的才华当然没意见,而且能让香叔那么‘求贤若渴’,还表示会给他亲自编曲,这样的男人,还是很少见的:
“不过呀,阿妍,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呀?你这丫头,母胎……”
‘SOLO’二字还没来得及从‘芬达’口中冒出来,‘香草味软糖’便当机立断,直接将群解散了……
彼此的联络,瞬间断了根。
电脑屏幕的另一端,某位妙龄女子见状,用一个‘靠!’字表达了自己的全部情绪与感想。
第二天。
心情大好的沈浪早早地到了公司。
随后到来的林信恒看见办公位上神采奕奕的沈浪,吃了一惊,很是意外。
沈浪这家伙,他长的是牛腰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