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都是不愿意依附刘瑾的正直官员。
刘瑾真把自己当阎罗王了。人名后面还记录着杀人的理由。
譬如某某知府抓了一位强辱民女的富户子弟。富户一路拿钱开道,花了十几万两银子求到了刘瑾手下一个小徒孙。
小徒孙趁伺候刘瑾沐浴的功夫,替富户说了话。
刘瑾随口说了一句:“让知府放人吧。”
知府秉公执法,不愿放人。没过半个月,便被内厂抓了起来,刑讯致死。至于罪名.不好意思,刘公公杀人连罪名都懒得编。
常风粗略看了看这本血泪账。刘瑾这么搞大明今后将再无正直官员,迟早会亡国。
他将《阎罗簿》交给尤敬武:“这是刘瑾的重要罪证,放进匣子里贴上封条。我要面陈皇上。”
接下来,常风来到了后院。
后院已经堆成了金银山,银票海。
张永道:“时间太仓促。粗略算了下,刘瑾家财有白银六百二十万两,黄金二十一万两。另有田契、珍宝无算。全部家产折色应在白银千万左右。真是耸人听闻。简直就是大明自开国以来的第一蠹虫。”
说句题外话,张永所说,与史书中记载的刘瑾家财数目严重不符。
严重不符的原因,就在于常风。
常风道:“账目错了!依我看,刘瑾家财有黄金一千二百一十七万两;白银两万万七千八百万两。”
张永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:“常帅爷,你说多少?”
常风重复了一遍:“黄金一千二百一十七万两;白银两万万七千八百万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