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楚凌风充满着深切爱意的秦凛把药膏收起来。
他和楚凌风打过很多次架,帮楚凌风涂药倒是第一次。
其实仔细回想,他和楚凌风还是有一段和平的时光的。
彼时西街鱼龙混杂,楚凌风还没有被车接车送七公里,而是住在市中心的大平层,每天和柳飞扬一起步行上学。
他长得高冷,唇红齿白不苟言笑,用秦凛的话说就是……拽。不光拽,还浑身上下穿着别人看着就买不起的衣服,戴着手表像戴了市中心一栋楼。
拽成这样的楚凌风自然而然会被不法小混混盯上。
秦凛第一次见楚凌风时,就见一堆蓝毛绿毛紫毛黄毛的小混混围着他,在一群色彩斑斓的脑袋中间,清清爽爽的楚凌风鹤立鸡群。
柳飞扬是一个勇敢且怂的奇葩生物,他能一边嘴上拉嘲讽,一边躲在楚凌风的背后——秦凛对他是那种送人头第一名的佞臣的印象,就是来源于这次初见。
拽而高冷的楚凌风干净整洁,一看就是那种大户人家不会打架的乖儿子,秦凛日行一善,吹着口哨骑着他的小破车,在混混堆里杀了个三进三出。
秦凛大战西街八百街溜子的传闻就是从这里来的——这其中包含了柳飞扬充满了夸张想象力的艺术加工。
真实的情况是,秦凛打翻了八个街溜子,不是八十个,也不是八百个。
而且楚凌风也没有秦凛想象的那么不会打架。
那个时候的楚凌风比现在更加一本正经,也比现在冰山得多,连说个“谢谢”,都能说出一种纡尊降贵的感觉来。
——所以秦凛不喜欢楚凌风。
虽然后来秦凛和楚凌风熟了才发现,楚凌风只是脸皮薄到不好意思,所以不太说话,哪怕说话也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。
现在的楚凌风活泼多了……虽然这活泼也是因为被秦凛迫害,而不得不增加每天的语句量,来和秦凛相互嘲讽。
总之哪怕拥有一个英雄救美的美好开局,他们两个依旧是不对头。两个人从陌生同学到一世之敌,然后到看上了同一个女同学,关系彻底破裂。
秦凛想到这个让他无语的女同学,撇了撇嘴。
“虽然我刚才瞪佳怡了,但我竟然还是有点伤心。”秦凛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