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今晚的演唱呢?”孟商羽又问:“江火你还去吗?”
“去啊,放了学就去,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。”
“说得对!”
于是,下午一放学,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。
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,意为‘火’,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。自成立伊始,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。
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,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。
沈渐是个alpha,乐队里的架子鼓手,因为留了一级,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,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。简晃是个beta,乐队里的键盘手,平时沉默寡言,不太爱说话。
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,音域也更广一些,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。
至于孟商羽,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。两人都喜欢音乐,一见如故,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。FIRE成立后,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,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。
他们在酒吧门口汇合,然后一起从后门进去。
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,沈渐紧随其后,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。
“老沈,”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子上的草莓印,开玩笑似地说:“又有人追你了?还是omega?”
沈渐长着一双丹凤眼,很会哄人开心,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,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欢迎。常常有不少omega追求他,给他送东西,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。
“嗯。”沈渐抿唇一笑,毫不遮掩地回答:“这次不是omega,是一个beta。”
“啊?”孟商羽诧异了一下,紧接着跟他打趣说:“你怎么不是祸害omega就是祸害beta,也不见你祸害祸害alpha。”
沈渐听到这儿,先是很轻地笑了笑,末了默默叹了口气:“我倒是想祸害alpha,可人家不一定愿意啊。”
他在说这话的时候,抬头往余江火的方向扫了一眼,又很快地收回了视线。
余江火在他们前面去了二楼的吧台,这会儿正在和酒吧老板说话。
南桐酒吧的老板是个omega,名字叫做时骄,二十五六岁的年纪,长相十分明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