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欢一直坚持早睡早起,如果没有意外,作息都特别规律,现在要值夜班熬通宵,生物钟强行被打乱,肯定很不适应。
熬完夜早饭就容易没胃口,她一般是回大院,去食堂草草对付两口,然后回家倒床就睡。
“小鱼儿,你最近怎么回事?我都好多天没见你人影了?”沈云旗今天下班好不容易在逮住尽欢。
甥舅俩住一个家里,竟然一周都没碰上一次面。
尽欢睡眼惺忪打哈欠,“我们急诊科刚成立,事情多又缺人,这周我值夜班,晚上都不在家,你肯定见不着我啦。”
“你这正是长身体的年纪,这样一宿一宿熬大夜,伤了身体的底子,以后想补也补不回来。”沈云旗皱眉,“再说你还是实习生,有必要排夜班吗?”
“谁让您外甥女能干呢,能者多劳嘛!”尽欢厚脸皮自卖自夸,“估等急诊科那边多两个正式医生,我就要去别的科室轮转,别的科室人手充裕,就用不着我一个实习生冲锋陷阵,就能好好歇一歇。”
沈云旗还是担忧,“要实在太累,就打报告回学校上课,反正你年纪还小,等几年再考虑工作也不迟!”
这个馊主意让尽欢哭笑不得,“舅舅,我今年都十七了,就你觉得我小,像我这个年纪的人,读完书毕了业都是要上班的好不?
有班上的都算是的幸运,没找到工作,上山下乡的知青更惨!医院的工作再怎么累,也比下地干活要强吧?”
“别说你十七,你就是七十,在我这儿也是小姑娘,”沈云旗弹了尽欢一个爆栗子,“你不用跟别人比,家里不缺你那份工资买米下锅,舅舅养得起你!”
尽欢捂着头,“舅舅,你这是养孩子,还是晒咸鱼啊!家里不等米下锅,我也不能成天无所事事瞎玩吧?”
“你以前不是说医院工作枯燥无趣,怎么?现在又喜欢在医院上班啦?”沈云旗语气十分无奈。
养孩子他真心不在行,但他也不是真想把尽欢养成废柴,只是觉得值夜班辛苦,除了医生,还有很多别的职业可以选择。
脑子聪明心性也是上佳,不管从事什么行业,前程肯定都差不了,沈云旗对尽欢的自信反正是没边了。
就算是事业上不成,生活也有他兜底,完全没必要在艰苦的岗位上煎熬。
尽欢倒是没想那么远,就觉得实习除了累点,其他方面都还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