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用来收拾这种牛马不如的恶心玩意儿,好像也挺合适。
这马鞭别看迷你短小,但战斗力却着实不弱,抽在身上的痛感可不是闹着玩的。
别打了别打了!小偷疼得在地上打着滚求饶,我知道错了,饶了我吧!
他露出来的手脸和脖子上,全是一道道的棱子,好些已经破皮,身上的衣服也被抽出口子。
尽欢收了鞭子,一脚踏在他的胸口上,居高临下地说道:
那你就说说错在哪儿了!说得让我满意呢,我就既往不咎饶过你,不然我就把你吊起来打!
小偷疼得浑身肌肉都在战栗,嗓子自然也跟着抖动·:我,我不该打你马的主意,是我有眼不识泰山,你就饶了我吧,我以后再也不敢偷东西了!
认错都能认得这么溜,看来,你是个惯偷啊!尽欢手指摩挲着下巴。
小偷飞快地摇头,头脸和地上的泥浆滚得浑然一体,没,没有,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,我第一次就栽在你手里了!
尽欢才不会相信这种鬼话,她也明白这种侥幸心理。
坦白从宽,牢底坐穿,抗拒从严,回家过年嘛!
觉得咬紧牙关死扛着不吐口,找不到证据,就奈何不了他!
但是这种偷鸡摸狗的小毛贼,绝大部分就是吃不了苦的软骨头,宁死不屈这回事,跟人设根本就不符。
对付这种小偷小摸的角色,用不上专门从陈大海那里讨教来的刑讯方法,尽欢轻松就可以让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彻底垮到底。
就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法子,往死里揍就行。
尽欢也没打算上拳脚,怕不小心失手,把对方打成残废或重伤。
她喜欢用鞭子是有道理的,抽得疼,伤口吓人,又没有致命风险。
马鞭在空气中的破风呼啸的声音,听在耳朵里有些毛骨悚然,躺在地上的小偷,第一反应就是往旁边滚。
可惜他胸口被尽欢踩得死死的,别说是翻滚了,他用尽力气挣扎手脚并用,都没能挪动一寸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