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嗯,我明白了,穿成跟港岛人一样,走在路上才不会突兀。”梁四喜一点就透。
尽欢换的是男装,白衬衣和直筒牛仔裤,用黑色的发夹把头发别起来,再戴上一顶帽子,整个造型非常干净利落,看不出一丝女气。
就是别人看出她是个女的也没事。
这个年代,港岛穿男装走潇洒休闲路线的女人,也不是没有,还是看成引领时尚的先锋。
尽欢的衣服已经换完了,梁四喜还在慢腾腾地解扣子,微红的脸色昭示着她的不好意思。
“我看你的鞋跟我一个码数,就将就穿我的鞋子吧,”尽欢从包袱里拎出一双在淮国旧买的回力鞋。
梁四喜小声答应道:“好的,谢谢徐医生!”
“抓紧时间换衣服,”尽欢调侃着说道:“手电筒也给你留下,我先到外面去等你!”
梁四喜红着脸,飞快地点着头。
尽欢也没有走远,就在那些砖头堆的前面等着。
她要是先走了,梁四喜一个人看到那具白化了的骸骨,估计会吓到崩溃。
梁四喜过了好一会儿,才穿好裙子走出来。
裙子穿在梁四喜身上,不管大小,还是长短都刚合适,尽欢服装从业者的敏锐眼力,看来还没有退化。
酒红色系很显白,很适合梁四喜晒得有些黑的皮肤;收腰设计,把她本就纤细的腰线,掐得更加不盈一握;下面a字微蓬的裙摆,让整个人显得非常的灵动袅娜。
“四喜,你穿裙子很好看!”尽欢夸赞道。
梁四喜羞涩地捂了捂脸,“真的吗?”
“比珍珠还真,你身材比例好,穿衣服很显档次,”尽欢笑着说道:“听说港岛的衣服又多又好看,你以后上班挣了工资,可以尽情打扮!”
梁四喜认真地摇了摇头,“我对穿着打扮倒是没啥要求,等我挣了工资,一定先还徐医生你的钱!如果还有余钱可以支配的话,我准备再读书,念个文凭出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