翊笙沉默了一下,问,“这手表多少钱?”
“也没有多少,我之前给聿城买时,就三百七十多万而已。”安小兔故作不在意说道。
翊笙听完后,沉默了。
三百多万,还而已?
她给他解释说逛街时,看中就买了,因为她给自己买礼物,他挺开心的,于是就没有问价格。
他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食材放了下来,把手洗干净,擦干水,再小心翼翼地把手表解了下来,拿了几张抽纸包裹住,然后放进口袋里,才继续切菜。
安小兔在一旁看着他视如珍宝般,对待温平笙给买的手表的行为,就觉得简直不要太可爱。
“安安,上回逸舟跑去跟我说要交伙食费,然后我就随口说一个月三十万,最后他还帮平笙给了,然后我把褥来的羊毛,给了平笙,说是给她的零花钱……你觉得我小气吗?”翊笙淡声问道。
他给她的钱,都还不是他自己的。
结果平笙就掏心掏肺给他买了一块这么贵的手表。
安小兔,“这无关小不小气,而是与你的性格有关;你以前对什么人或事都不太在乎,跟平笙在一起后,是改变了不少,不过有些小事还是没有去在意;当年我跟聿城是先结婚,后谈恋爱的,现在的你就跟他那时候差不多,不过他那时对我很用心,经常能在他手机上看到网页的搜索记录,如何跟恋人相处、或者宠恋人之类的,然后给我一个小惊喜。”
说到这个,安小兔心里就觉得甜甜的。
翊笙在某些方面跟聿城很像,但翊笙的性格跟聿城不像,也就导致他和平笙之间的发展,都不会跟她和聿城一样的。
翊笙默默地听着她说,记在心里。
想着温平笙第一次送他礼物,就送他这么贵的,以后他得对她更好一点。
安小兔帮他处理完了食材,就从厨房出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