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谊的萌芽就这么被掐灭,两个冤家各自看对方都不顺眼,但又因不常见面倒也结仇不算深,各自去朝着的目标前行。
七年后。
十四岁的沈怀稷独领风骚,以蝉联翰林书院七年院第一的身份,在科举考试中大放光彩,从小三元再到大三元,连中六元,成为新一届的新科状元。
而同时,十四岁的沈承烨也第一次做主帅,带兵去西南山剿匪,这一仗打的又快又猛,扎根了几十年的土匪窝被他一夜间灭了。二皇子骁勇善战之名,就此打响!
两个天才少年横空出世,引起百姓们热烈的讨论。
这一日,状元游街,万人空巷。
“看!那就是今年的状元郎!好年轻啊!听说才十四岁!”
“好俊俏的状元郎,就连负责相貌的探花郎都被他比下去了!”
“是啊,是啊,估计要有不少王孙贵胄争着要把女儿许配给他!”
沈怀稷骑在马上,看着百姓们冲他笑得灿烂,一贯冷淡的清冷少年,竟也生出了几丝柔软。
他想,他会做一个好官的。
人群挤得越来越多,百姓们也挤得更加严重。有的男人想让孩子看清楚些,就将孩子举过头顶,驮得高高的。
可随着人群的涌动,孩子突然被人从肩膀上挤飞了出去,直接砸进了沈怀稷前面的路上!
沈怀稷抓起缰绳,马蹄高高抬起——
“公子!”黑风的唯一职责就是保护沈怀稷不受伤害,他飞身上前护着沈怀稷,而马蹄落下之处,正是那几岁的稚儿!